县纪委监委计划选调行政编制人员6名,事业编制人员1名;县委巡察组计划选调行政编制人员2名。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华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公开选调应当形成竞争,报名人数多于拟选调人数即可开考。
选调范围
1.报考行政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县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管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2.报考事业编制人员必须是本县范围内(学校、医院除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人员,或自愿转事业编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
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依此类推),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①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②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④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工作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章华镇迎宾北路93号,县人社局一办公区办公楼五楼502室(县人事考试中心)。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材料复印请使用a4纸型,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余资料一律不退):
①纸质版《华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同意报名的证明;
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报考行政编的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部门公章),报考事业编的需提供编制卡(需加盖编办公章);证书原件已遗失但人事档案中有完整资料的,经档案管理部门确认后,可同等认同。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考试。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考试
本次考试由县人事考试中心协助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
录取分数按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的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11月17日至18日到报名地点领取。
4.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申请复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参考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
按选调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均参加体检。如体检人数未达到该比例则参考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范围,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和个人能力素质、以及与工作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集体研究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差额研究对象,拟试用选调人员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可以不选调或减少选调人数。
公示和试用
对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试用人员在华容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
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拟选调人员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调入对象,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入手续。
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相关事项
1.应试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选调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华容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233052(县人事考试中心)
4188390(纪委监委)
附件1: 华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
序号 |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岗位编号 | 岗位类别 | 选调人数 | 性别 | 年龄要求 | 专业要求 | 最低学历要求 | 政治面貌 | 岗位工作经历及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县纪委监委 | 纪检监察 | a | 行政编制 | 5 | 男性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法律知识背景,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至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2.在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或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岗位工作2年以上,截至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2 | 文秘 | b | 行政编制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中文专业毕业; 2.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3.从事过新闻宣传工作并在县级及以上媒体上发表过稿件。 | ||
3 | 县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 文秘 | c | 全额事业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不限 | ||
4 | 县委巡察组 | 文秘 | d | 行政编制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本科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 |
5 | 信息技术 | e | 行政编制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计算机类 | 本科 |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
华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岗位编号:□a□b□c□d□e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照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
入 党 时 间 | 参加工 作时间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
最 高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 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现职级 | |||||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 ||||||
身份 证号 | 联系电话 | |||||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大学开始) | |||||
奖惩情况 | ||||||
能体 现本 人特 长的 主要 工作 业绩 | (可加附页) | |||||
家庭 主要 成员 以及 重要 社会 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户 籍 所在地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单位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资格 审查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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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标题:华容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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