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2023年事业单位“四海揽才”第二批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经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四海揽才”招聘活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共计招聘各类事业单位人才4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0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组织、人社部门认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开除学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已纳入我区编制管理的人员;
7.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招聘公告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uyuan.gov.cn/index.htm)”向社会公开发布。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下午6:00。
报名方式:编辑名称为“姓名+报告岗位+联系方式”的邮件,发送至1135589320@qq.com。应聘人员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须在有效期内)、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并将图文按内容重命名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至10月20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机关办公楼二楼225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须在有效期内)、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2)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未按要求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基础评分
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基础评分,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在基础评分之后、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对象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进入面试;基础评分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面试而达不到1:3比例的,按该岗位基础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无人员递补或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经区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相关事项在面试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