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湘市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5名,使用全额事业编制。
1.国有资产服务中心文字综合2名。
2.乡镇财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3名。
二、选调范围
临湘市事业单位具有全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直属事业单位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文字综合岗位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财务管理岗位专业要求:财政、会计、审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专业,具有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及以上职称,不限专业。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7.符合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8.选调条件有关说明。
选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2023年公务员笔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处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另加毛发检测项目和心理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临湘市财政局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干部档案、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情况、信访举报等进行核查,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对象。
(七)跟班试用
拟选调对象跟班试用3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八)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临湘市财政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九)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
按规定程序到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以及流动调配和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考试成绩、拟选调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临湘市政府网”公布,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临湘市政府网”的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举报受理单位:临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李恒涛
联系电话:0730-3730708
临湘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